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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2018〕3号 关于对本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 2018-01-16

关于对本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情况的通报

沪建安质监〔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7]70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从2017年11月中旬起,对本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了动态核查。现将这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此次检查,分为预备检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共检查了本市二级以上总承包施工企业24家。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施工企业对此次检查较为重视,在检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完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较为有效。受检企业中有6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要求,有1家施工企业在预查时发现企业没有配置“三类人员”,预查后主动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注销。检查中对16家企业开具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对1家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自查自纠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具了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结合检查,对2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实施了执法检查询问约谈。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企业问题严重,具体表现在:

1、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制度缺失,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状况较差。如在对上海璟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总包施工的上海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2KV及以下输配电设备研发试验平台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落实等方面未举一反三地落实整改,施工现场的问题和隐患严重,同时企业未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接受检查。

在对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嘉定新城A07-6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方面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发现依然存在较多的隐患和问题,企业、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全。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落实、考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落实中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上海闵行区杜行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兴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失位。有的企业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如德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仁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

三、检查处理意见

1、在对预备检查时发现的上海金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配置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企业施工资质已注销,拟报市住建委实施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下列两家安全生产条件保持不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存在较多问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拟分别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的处罚。

1)上海璟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对下列五家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与落实中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企业,拟予以通报批评:

1)德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上海仁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上海闵行区杜行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上海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上海兴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市安质监总站将按照职责,结合市住建委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核查工作将逐步走向常态化。对此要求各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