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17-01-2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坑工程质量安全,强化本市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2016年市安质监总站对本市在建的基坑工程质量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基坑检查共抽查了24个项目,基坑开挖深度在5.0~18.75m,基坑支护类型包括直接放坡开挖、钢板桩、SMW工法、水泥土搅拌桩重力坝、钻孔灌注桩排桩、地下连续墙支护等方法。
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内容主要为:基坑施工实体质量和内业资料、基坑围护设计图纸和计算书、基坑监测资料和现场监测点布置、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等。检查中对部分工程的围护桩进行了实体钻芯检测,另外对现场的监测数据进行了实测比对。
本次被查单位共涉及建设单位24家、施工总包单位21家、监理单位24家、监测单位19家、基坑围护设计单位12家。工程类型包括居住建筑14个、公共建筑9个、工业建筑1个。
检查中共开具了15张整改单。涉及建设单位2家、围护设计单位2家、监测单位5家、监理单位9家、施工单位10家。
二、总体评价
(一)本市在建基坑工程的参建单位能重视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关注基坑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监测。将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委托基坑围护专项设计、委托基坑监测等工作得到全部落实。
(二)基坑总包单位责任制得到落实。基坑围护、挖土、降水、支撑等各个部分基本实现统一协调管理,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总体上得到控制。
(三)检查中仍发现部分基坑工程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基坑围护桩隐蔽工程的质量、按图施工、监测数据真实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个别项目严重违规超出规划用地范围。
新建龙柏街道908街坊1/3丘、8/3丘宗住宅项目基坑外轮廓线向南扩大约20m,地下室面积扩大约1600m2,超过规划红线,且未办理相关建设程序变更手续。现场支撑施工布置与围护设计图纸支撑平面不一致,基础设计图纸与审图通过的图纸也不相符。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E-04-01地块项目采用直接放坡开挖,施工现场放坡坡度明显大于设计值,二级放坡平台宽度小于设计要求,导致局部出现裂缝。
有的项目放坡边线超出规划红线范围。
(二) 抽检的部分项目围护桩的施工质量差,不符合设计要求。
本次基坑专项检查中,对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实体检测抽检,包括:①水泥搅拌桩强度和长度检测;②钻孔灌注桩砼强度、桩身完整性和钢筋笼长度检测。检测结果主要如下:
从本次检查结果看,水泥搅拌桩的质量总体不容乐观。有2个项目的搅拌桩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凯迪拉克风体验中心项目水泥搅拌桩施工的桩长比设计桩长短1.36~1.46m,桩身强度为0.09~0.38MPa,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大于0.8MPa。金山区朱泾镇A29-01地块商品房项目水泥搅拌桩施工的桩长比设计桩长短1.41m。真北路2251号商务办公中心项目桩身砼强度实测平均强度为22.4MPa,未达到设计要求的C30。
(三)施工现场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规定。
有的工程施工专项方案中为分二块开挖,实际开挖的次序与施工方案不一致,未考虑先后开挖次序可能给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
有的项目施工中重力坝压顶板宽度小于坝体宽度,坝体内钢管与压顶板未能形成整体。
少数项目由于施工场地限制,坑边和施工栈桥板上堆放钢筋,堆放的荷载重量超过围护设计方案限值。
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施工中对坑内临时边坡坡度未严格控制,未考虑可能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的隐患。
有的项目钢立柱与支撑的连接节点差,不符合图纸要求。
(四)不按规定的工艺组织施工,导致围护体的质量差。
虹桥镇龙柏社区S110201、S110202地块商业项目地下连续墙体垂直度有二幅墙超过设计要求的1/300,施工记录中无槽壁刷壁次数。检查时未能提供地连墙墙底后注浆记录。
有3个项目水泥搅拌桩采用“二喷二搅”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二喷三搅”,导致搅拌桩桩体强度差且不均匀。
有的项目钻孔桩的成桩施工时泛浆高度不够,导致桩身顶部砼质量差的现象较普遍存在。
有的项目三轴搅拌桩和H型钢的垂直度控制小于1.5%,不符合规范规定0.5%。
(五)基坑降水施工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本市防治地面沉降对降水的规定。
在本次检查中,有的项目施工减压降水,降承压水记录中,无水量计量和回灌记录,不符合《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有的项目降水井管由于挖土作业的保护不够导致破坏多,未及时进行补设。
(六)基坑验槽不符合要求。
部分项目不重视地基验槽工作,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验槽记录中反映的基坑底部土层均为褐黄色粉质粘土,验槽记录明显不真实。
(七)监理工作不到位,对施工现场控制不力。
1、监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置不力,未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
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如基坑超越规划红线、搅拌桩不按规定的工艺施工、地下连续墙体垂直度超过设计要求、地下连续墙施工无槽壁刷壁次数、放坡坡度不足、SMW工法施工垂直度超出规定、基坑施工次序不符合要求等,监理在日常工作中未及时要求现场整改,反而在分项工程验收时按合格通过。
本次检查中,有的项目个别水泥土搅拌桩试块强度达22.7MPa,试块强度明显失真,反应了监理单位对试块的见证取样不到位。
2、监理规划和细则内容无针对性,对隐蔽工程的旁站不到位。
部分项目监理规划和细则内容无针对性,反应了现场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不足,对关键部位抓不住关键重点。
监理对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等地基施工的旁站不到位。本次检查抽芯检测均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经抽查监理旁站记录,大都内容不全。
3、少数监理人员未履职到岗
有的项目基坑开挖总监未签署开挖令,土建监理员无上岗证。有的项目监理日记总监未审核签字,砼旁站记录中不是土建监理签字,而是安全监理签字。有的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工程开工令签字由他人代签,也未盖执业章。
(八)部分项目设计计算内容不完整,随意变更设计方案,降水设计内容深度不足。
在本次检查中,少数项目基坑计算内容不完整,如缺少支撑强度、工法桩或钻孔桩桩身内力计算、抗渗流计算、立柱承载力计算等。
盘古天地项目由于场地不足卸土宽度由原设计的13.5m减小到6m,设计未经验算符合即同意施工修改变更。图纸采用一道支撑,而计算书采用两道支撑验算,两者不相吻合。
基坑降水设计总体上沿袭过去习惯,尚未完全执行和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基坑降水管理规定》,内容和深度不完整。
有的项目基坑设计缺少基坑已有周边厂房的监测报警值。有的项目现场未建立设计修改文件台帐和现场服务记录。
(九)现场监测成果的质量不高,少数项目存在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现象。
1、监测数据不真实,资料管理混乱。
新江湾城C5-8地块项目,检查时钢筋砼支撑中无轴力测试元件,而监测单位上海海洋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监测报表中第27次ZC1支撑轴力为780kN。位于围护体顶部测点Q5~Q8下沉2.6~10.1mm,而坑边建筑物测点F1~F7反而上抬2.7~8.2mm。
新建龙柏街道908街坊1/3丘、8/3丘宗住宅项目监测单位上海立胜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报表中有6个支撑断面轴力测试值,现场检查只有3个断面有轴力计,但不具备测试条件,监测数据明显失真。
崇明县城桥镇04、05单元0508C-03地块住宅项目,监测报表中2016年10月8日与10月31日测斜孔cx2、cx3本次变化量完全相同。2016年10月4日与10月20日测斜孔cx2、cx3本次变化量完全相同。数据不可信。
2、监测单位超越资质承接业务
中美信托金融大厦项目基坑开挖深度18.75m,为一级基坑,而该项目基坑监测单位上海第一海洋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为乙级,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业务。
3、监测报警值无依据或漏项
有的项目地下管线报警值设计要求10mm,监测方案中管线垂直位移报警值为20mm。
有的项目设计要求支撑轴力报警值为3000kN,监测报表报警值为2100kN。
有的项目缺少基坑周边已有厂房的监测报警值。
4、监测测试未按规定检定或自检。
本次检查中有3个项目无监测巡视记录表。有5个项目测试仪器与检定证书不一致或仪器检定证书已过期。
部分项目未见水准点联测及水准仪i角检查记录。
5、监测质量责任制未落实
有的项目监测点保护不够,破坏严重,影响测试总体质量。有的项目方案与现场监测点布置差异大。有的项目监测报表中无测试、计算、校核人签字,有的测试人员与报表人不是同一人。测量原始记录人员签字为打印。
四、处理意见
对本次基坑工程检查中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责令改正,对其中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见附件),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基坑工程的管理规定,对近期基坑工程所暴露的问题,基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和责任落实。
(二)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力度。
(三)对检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要加强跟踪检查,消除隐患。